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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启动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会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7    浏览次数:

    苏科大教通〔202224



    各学院:

    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搭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项目成果交流平台,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的通知》要求,启动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会项目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1.学术交流。择优遴选依托创新训练项目而公开发表或撰写的学生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成果展示交流。择优遴选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择优遴选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项目推荐的有关要求

    项目推荐范围为2020-2021年度立项的国创计划项目(详情见“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1.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学术论文应来源于项目内容(须标注“国创计划”项目编号),作者文责自负。

    2.改革成果项目。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3.创业推介项目。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推荐限额

    学校按年会要求在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中任选2类各推荐1项(篇)。

    四、项目报送

    1. 填报时间:2022年4月7日-4月17日。

    2. 填报材料:各项目填写《苏州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成果电子材料。请各学院汇总后于417日前发送至cxcy@usts.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均命名为学院名称+国创年会推荐材料

    五、其他事项

    1. 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以下简称“年会”)将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晋级本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和2023年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2. 年会将遴选10项左右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3. 往届年会参会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


    教务处

    20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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