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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4    浏览次数:

    苏科大教通〔202231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25号),现将我校2022年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相关工作要求

    1.结题项目

    2021年立项的一年期项目,2020年立项的两年期项目,2020年立项的一年期延期项目。

    2.结题验收形式

    各学院依据疫情防控要求及学校、学院整体工作安排,灵活安排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可充分利用QQ、微信、邮件、视频会议等线上形式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验收流程:学生提交《苏州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类/创业类项目)结题申请》(附件1、附件2)及相关研究支撑材料,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学院组织评审后,向学校提交《苏州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苏州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4)。具体结题材料递交事项见《结题材料提交说明》(附件5)。

    3.结题成果要求

    具体内容参见《苏州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答辩要求》(附件6)第四部分:结题成果要求。

    4.结题后续工作

    结题验收通过的省级项目,需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s://jsgjc.jse.edu.cn/cxcy/,以下简称“省平台”)补充完善季度报告和中期检查,并提交结题报告。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在省平台自行打印结题证书。各学院为校级项目制作结题证书(模版见附件7),待开学后送至学校教务处盖章后发各项目组。

    由于疫情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省级项目,非毕业生项目可在省平台申请延期结题,学院需留存纸质材料(附件8)。毕业生项目不可申请延期,如未达到结题要求,需在省平台申请项目终止。

    二、中期检查相关工作要求

    1.中期检查项目

    2021年立项的两年期项目。

    2.检查内容

    1)项目的研究或实施进展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3)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4)经费使用情况科学合理;

    5)团队成员的合作情况与收获;

    6)下一步实施计划。

    3.检查形式

    中期检查工作与结题工作同步进行。流程为:学生提交《苏州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类/创业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9、附件10)及阶段成果材料,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学院组织评审后,向学校提交《苏州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1)、《中期检查情况报告》(附件12)。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提交结题验收、中期检查结果截止时间为51824时。在此时间内,学院可自行制订方案和计划,自主做好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工作完成后,相关材料电子文件发送至cxcy@usts.edu.cn,纸质材料待开学后报送至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行政楼2207)。

    四、其他事宜

    1.通过结题验收项目可以报销全部立项资助经费,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可报销立项资助经费的50%,相关票据须符合财务处报销要求。

    2.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孙老师,6737003266032)。


    教务处

    202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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