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23〕81号
各学院(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苏州科技大学关于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苏科大〔2018〕117号),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苏州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育计划,面向全校遴选“互联网+”种子项目、品牌学科竞赛和项目主讲人进行培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联网+”种子项目培育计划
1. 培育目标
“互联网+”大赛作为全国最高规格的学科竞赛,种子项目培育以冲击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国奖和项目孵化落地为主要目标,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 培育项目组别
培育项目分为创意组、创业组、红旅组三个组别。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且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
(2)创业组:已工商注册的创业实体,企业法人须为我校教师或学生(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本科生、研究生)。
(3)红旅组:聚焦“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建设,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使用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促进或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3. 培育项目类别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4. 申报条件
(1)项目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以及学校相关规定。
(2)项目有一定的前期基础。
(3)项目申报人可为我校教师,或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每个项目最多可有2位指导教师和3-10位学生。
(4)已参加过培育,但未获得更高奖项的往届项目不得申报。
5. 培育周期与经费支持
(1)培育周期:1年。
(2)经费支持:项目培育经费为4万, 立项拨付50%,项目结题后,拨付剩余经费。
(3)培育期内,项目(不含国际项目)获省赛一等奖,追加培育经费10万;获国赛金奖、银奖、铜奖,分别追加培育经费为30万、10万、3万;国际项目获奖,培育经费参照大陆项目经费的30%追加。
(4)未参加培育但获得省赛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除培育经费外,其它追加经费同等对待。往届项目未获得更高等第奖项者,不予追加经费。
6. 结题条件
项目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视为结题。
7. 申报方式
申报人需提交《苏州科技大学“互联网+”种子项目申报书》(附件1)、《商业(项目)计划书》PPT版(附件2为参考提纲)电子稿到各学院(部),各学院(部)汇总后填写《苏州科技大学“互联网+”种子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所有材料电子稿打包压缩后以“学院名称+互联网+种子项目申报”命名,10月15日之前发送邮件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邮箱:cxcy@usts.edu.cn。联系人:高洁羽,联系电话:67370032。
二、品牌学科竞赛培育计划
1. 培育目标
加快学校双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我校学科竞赛获奖水平和影响力,培养学生团队精神、拼搏精神,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 申报要求
跨学院的品牌学科竞赛需落实相关学院负责人,由承办学院统筹后申报;本年度立项品牌学科竞赛须为上一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附件4)及对学校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赛事。培育类别分为重点品牌学科竞赛和一般品牌学科竞赛。
(1)重点品牌学科竞赛:获得过国家级奖项,联合多个学院的I乙竞赛及学校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赛事。
(2)一般品牌学科竞赛:联合多学院参加的I乙竞赛。
3. 培育周期与经费支持
(1)培育周期:1年;对于两年举办一次的学科竞赛,培育周期为2年。
(2)经费支持:按照重点品牌竞赛和一般品牌竞赛分别给予培育经费,重点品牌学科竞赛一项一议, 一般品牌学科竞赛经费2万。所有培育经费,立项时拨付50%,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经费。
4. 结题条件
(1)重点品牌学科竞赛:三年内未获得过国赛最高奖项的竞赛,获得国赛最高奖项视为结题;三年内已获得过国赛最高奖项的竞赛,须至少获得最高奖项1项,且省级及以上获奖数量较上一年度至少增加15%以上。
(2)一般品牌学科竞赛:三年内未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竞赛,获得国家级奖项视为结题;三年内已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须较上一年度获得更高等第奖项,且省级及以上获奖数量较上一年度至少增加15%以上。
5. 申报方式
品牌学科竞赛负责人须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品牌学科竞赛申报书》(附件5)提交学院,学院汇总后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品牌学科竞赛培育申报汇总表》(附件6),所有材料电子稿打包压缩后以“学院名称+品牌学科竞赛立项申请”命名。10月15日之前发送邮件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邮箱:cxcy@usts.edu.cn。联系人:高洁羽,联系电话:67370032。
三、项目主讲人培育计划
1. 培育目标
将演讲和现代礼仪与项目路演展示相融合,提高我校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水平,为“互联网+”种子项目团队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2. 申报条件
(1)对创新创业有激情,具有团队精神。
(2)语言表达能力强,形象气质佳。
(3)思维敏捷,有演讲、辩论、主持等经验。
(4)工作积极主动,时间管理能力强。
3. 培育方式
(1)择优纳入苏州科技大学“项目主讲人储备人才库”。
(2)接受项目主讲人提优培训。
(3)与“互联网+”种子项目团队进行双向选择后加入项目团队(2人/项),参加“互联网+”校赛阶段的路演展示,学校指定专业老师进行跟踪指导。
(4)“互联网+”校赛结束后,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推荐参加互联网+省级及以上项目路演。
4. 申报方式
采用各学院(部)推荐申报和学生自荐申报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
推荐单位或自荐人需提交《项目主讲人培育申请表》(附件7)、《项目主讲人培育申请汇总表》(附件8)和2分钟的自我介绍或演讲片段视频文件,电子稿打包压缩后以“XXX(单位推荐/个人自荐)+项目主讲人培育”命名,于10月15日之前发送邮件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邮箱:cxcy@usts.edu.cn。联系人:高洁羽,联系电话:67370032。
教务处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