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24〕39号
各学院: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我校2024年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相关工作要求
1.结题项目
2023年立项的一年期项目,2022年立项的两年期项目,2022年立项的一年期延期项目。具体结题项目可参见附件内的结题项目一览表。
2.结题验收流程
(1)项目成果提交:
结题成果要求:参见《苏州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答辩要求》(附件6)第四部分“结题成果要求”。
成果提交方式:学生在“苏州科技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 (http://121.229.45.226:81/usts_cx/CXCY/USTS,以下简称“校大创平台”)补充完善季度报告和中期检查报告的基础上,完成项目成果提交,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学院于5月15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并提交《苏州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4)电子稿发送至创新创业指导中心邮箱cxcy@usts.edu.cn,未提交项目成果的项目取消结题答辩资格。
(2)结题答辩组织:
国家级大创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结题答辩。具体为:学生提交《苏州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类/创业类项目)结题申请》纸质稿(附件1、附件2)一式四份、相关研究支撑材料及答辩PPT,由学院收齐后于5月15日前电子稿发送至创新创业指导中心邮箱cxcy@usts.edu.cn,纸质稿送交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办公室。
省级、校级大创项目由各学院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进行结题答辩。具体为:学生提交《苏州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类/创业类项目)结题申请》纸质稿(附件1、附件2)及相关研究支撑材料,学院组织评审后,签字盖章。向学校提交《苏州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
3.系统提交
结题验收通过后,学生须在“校大创平台”(http://121.229.45.226:81/usts_cx/CXCY/USTS),提交结题报告,学院签字盖章的结题申请PDF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学院管理员于5月26日前完成审核。
4.证书打印
省级及以上项目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下载电子稿下发给学院;其他项目学校审核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在“校大创平台”自行打印结题证书。
5.结题后续工作
对于未按时结题的省级及以上项目,非毕业生项目可在“校大创平台”申请延期结题,纸质材料(附件7)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作为附件上传。毕业生项目不可申请延期,如未达到结题要求,需在系统内申请项目终止,纸质材料(附件8)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作为附件上传。校级项目不可申请延期。
二、中期检查相关工作要求
1.中期检查项目
2023年立项的两年期省级及以上大创项目。具体结题项目可参见附件内的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2.检查内容
(1)项目的研究或实施进展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3)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4)经费使用情况科学合理;
(5)团队成员的合作情况与收获;
(6)下一步实施计划。
3.检查形式
中期检查工作由学院完成,可与结题工作同步进行。具体为:
(1)线下部分:学生提交《苏州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类/创业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稿(附件9、附件10)及阶段成果材料,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学院组织评审后通过后,由学院签字盖章。学院向学校提交《苏州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1)、《中期检查情况报告》(附件12)。
(2)线上部分:学生在“校大创平台” (http://121.229.45.226:81/usts_cx/CXCY/USTS)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学院签字盖章的中期检查报告及阶段成果材料等纸质材料PDF扫描上传附件,学院管理员(大创秘书)于5月26日前完成系统审核。
三、时间安排
学校组织省级重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各学院提交结题验收、中期检查结果截止时间为5月26日24时。在此时间内,学院可自行制订方案和计划,做好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工作完成后,相关材料电子文件(结题材料:附件3、附件4,中期材料:附件11、附件12)发送至cxcy@usts.edu.cn。
四、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高老师,67370032(66032)。
教务处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