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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启动2026年苏州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育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9    浏览次数:

    教通〔2026〕109号


    各学院:

    学校启动2026年苏州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育计划,面向全校遴选种子项目、品牌学科竞赛进行培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种子项目培育计划

    1. 培育目标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作为全国最高规格的学科竞赛,种子项目培育以冲击国赛金奖和项目孵化落地为主要目标,为学校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各学院也可自行设立院级种子项目培育计划,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校内选拔赛做好项目储备。

    2. 培育项目组别

    培育项目分为创意组、创业组、红旅组三个组别。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且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

    (2)创业组:已工商注册的创业实体,企业法人须为我校教师或学生(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本科生、研究生)。

    (3)红旅组:聚焦“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建设,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使用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促进或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3. 培育项目类别

    (1)“科技创新”型项目:即项目具有较的高科技含量,贴近国家战略需求,解决国家关注的科技创新项目等;结合学校实际,重点关注“科创+”生产落地项目。

    (2)“强流水”型项目:即注册3年内企业月流水50万或年流水超300万,注册3-5年企业年流水破千万的项目;

    (3)“已融资”型项目:即创办的企业已有融资经历;

    (4)学生自持专利型项目:专利优先级:PCT国际专利>发明专利>软著≥实用新型;

    (5)“强资源”型项目:即具有独有渠道、优势生产资源的项目;

    (6)新业态创业项目和非遗传承项目:即新业态商业模式具有高IP流量(百万级流量)的项目和弘扬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非遗传承项目(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

    4. 申报条件

    (1)项目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以及学校相关规定。

    (2)项目申报人可为我校教师,或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每个项目最多可有2位指导教师和3-10位学生。

    (3)已立项过两次及以上,但未获得更高奖项的往届项目不得申报。

    5. 培育方式

    (1)培育周期:1年。

    (2)培育方式:经学校评审确立培育项目名单,通过校赛并被推荐参加省赛项目视为立项,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项目视为结题。

    (3)经费支持:项目予以一定经费支持,立项拨付50%,结题后拨付剩余经费。

    (4)追加经费:按照《苏州科技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苏科〔2025〕61号)的规定追加。

    6.申报方式

    (1)申报人需提交《苏州科技大学种子项目申报书》(附件1)、项目PPT(提纲参考附件2)及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学生论文、学生专利、学生大赛获奖等,所有佐证材料汇总成一个PDF文件)电子稿到各学院。

    (2)各学院组织遴选并排序,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种子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3),所有材料电子稿打包压缩后以“学院名称+种子项目申报”命名,12月8日12:00之前发送邮件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邮箱:cxcy@usts.edu.cn,过期不候。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7370032。

    (3)申报名额:近五年,曾获国奖的学院限报2项,其他学院限报1项。



    二、品牌学科竞赛培育计划

    1. 培育目标

    加快学校双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我校学科竞赛获奖水平和影响力,培养学生团队精神、拼搏精神,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支撑学校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

    2. 申报要求

    跨学院的品牌学科竞赛需落实相关学院负责人,由承办学院统筹后申报;本年度立项品牌学科竞赛须为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附件4)及对学校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赛事。培育类别分为重点品牌学科竞赛和一般品牌学科竞赛。

    (1)重点品牌学科竞赛:获得过国家级奖项,联合多个学院的I乙竞赛及学校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赛事。

    (2)一般品牌学科竞赛:联合多学院参加的I乙竞赛。

    (3)申报名额:每个学院重点品牌学科竞赛申报不得超过2项,一般品牌学科竞赛申报不得超过3项。

    3. 培育周期与经费支持

    (1)培育周期:1年;对于两年举办一次的学科竞赛,培育周期为2年。

    (2)经费支持:按照重点品牌竞赛和一般品牌竞赛分别给予培育经费,重点品牌学科竞赛一项一议。所有培育经费,立项时拨付50%,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经费。

    4. 结题条件

    (1)重点品牌学科竞赛:三年内未获得过国赛最高奖项的竞赛,获得国赛最高奖项视为结题;三年内已获得过国赛最高奖项的竞赛,须至少获得最高奖项1项,且省级及以上获奖数量较上一年度至少增加15%以上。

    (2)一般品牌学科竞赛:三年内未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竞赛,获得国家级奖项视为结题;三年内已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须较上一年度获得更高等第奖项,且省级及以上获奖数量较上一年度至少增加15%以上。

    5. 申报方式

    品牌学科竞赛负责人须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品牌学科竞赛申报书》(附件5)提交学院,学院汇总后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品牌学科竞赛培育申报汇总表》(附件6),所有材料电子稿打包压缩后以“学院名称+品牌学科竞赛立项申请”命名。11月28日12:00之前发送邮件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邮箱:cxcy@usts.edu.cn,过期不候。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7370032。





    教务处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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