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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8    浏览次数:

    苏科大教通〔202136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110号)文件精神,校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立项类型、级别与数量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四级,即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创”),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创”),苏州科技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SRTP”,苏州科技大学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SRTP”。其中,国创项目为学校推荐的省级重点项目

    1.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学校推荐名额为国创项目30项、省创项目50项。省教育厅同时设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此类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经费由合作企业资助,但需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上提交备案。

    2. 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类国创、省创项目推荐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3.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各级项目。对于国创、省创、校SRTP项目,学校会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进行经费资助;对于院SRTP项目经费资助,由各学院依据情况自行制定并向学生公布。

    二、选题要求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申报对象

    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非毕业年级)个人或团队,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1国创、省创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项目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科技活动或创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并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

    其他要求

    1. 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包括未结题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国创项目指导教师必须具有)

    2. 国创、省创项目研究时间为12年,SRTP、院SRTP项目研究时间1年。

    3. 各级各类项目均需取得一定的成果方能结题,具体结题要求参见《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苏科2020﹞43号)第二十一条项目结题要求

    4. 课题组成员能严格按前期计划开展研究,研究结论、调查数据真实客观。不能按时完成或研究成果质量低劣的项目,将不予以经费报销并影响项目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申报数量。

    5. 申报创业实践项目必须附《创业计划书》。

    时间安排

    1. 项目申报(523日前):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在学生申报结束后组织学院内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次评审遴选推荐,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后上报学校,暂不需提交纸质稿。各学院学生申报材料和学院推荐项目汇总电子稿发送至邮箱:uststw@126.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69379226

    2. 项目评审(暂定530日前):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各级各类项目,评审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公示。

    3. 网上填报(610日前):学校将于610前组织进行国创、省创项目网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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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   团委

    20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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